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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房子的尴尬

时间:2012-12-05 16:18:48 来源:http://www.13co.com 作者:故事大全 浏览下载到手机或本地阅读 买房子的尴尬

关键词: 买房子的尴尬

二来,可以有一个独立的小家,可以按照自己的喜欢和方式生活了!但是计划永远是赶不上变化的,种种美好,现在已经成了一种尴尬!……

本来是打算给新出生女人的一个礼物,还一个二手房子,一来是以后在子女教育方面可以省心,毕竟和老人们住在一起,在教育子女上,会有诸多不便,尤其是隔辈的溺爱,会使教育很难进行;二来,可以有一个独立的小家,可以按照自己的喜欢和方式生活了!

但是计划永远是赶不上变化的,种种美好,现在已经成了一种尴尬!

 

11年的12月,在中介的介绍下,看了一处房子,尚可!价格也还算公道,对方也表示了急售的意愿,所以就动心了,出手了,有点大意了!

支付了5万元的定金,签订了购房合同,之后就是办理贷款等一系列手续,到房屋进行评估时候,房主联系不上了,一个月之后,房主主动出现,解释说家中情况突变,好像是弟弟死了,所以耽搁了,同时也希望我们能提前支付一些。

我们又大意了,同情心泛滥了,又支付了5万预付款,几天后房屋评估完,房主又消失了,直至今天,还是没有找到,已经有半年了。合同只履行了部分,我们还没有拿到房屋的钥匙,也还没有来得及过户,现在就只有等待……

户口本的上的地址现在拆迁了,手机也暂定服务了!这个人现在不知道还不在北京,所以急需能够查找到房主的下落和联系方式!

 

这个房主叫张伟,男,身份证号码11010619690426361X,户口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西后街63号,电话13264161175(已经暂停服务了),身高在165cm左右,中等偏瘦身材,带眼镜,皮肤白。有个工商银行的账号:6222020200113991943

 

这个事情,在4月8日的时候,我就去找过天朝首都的派出所了(房子在大兴区,所以就去了辖区的派出所),答复是不属于治安和刑事案件,所以不管!

可以我现在就是去法院,有什么意义呢?起诉,对方找不到人,公告送达,缺席审判,只有拿到一纸判决,却还是找不到人,退不了钱,也不能继续履行合同,又有什么意义呢?谁来维护我的合法利益呢??有困难,找警察吗?合法的查找途径不行了,逼着要走不合法的的了啊!!!

现在我不得不发动人肉搜索了,在天涯、mop等网上我也发了寻人启事,这能有多大效果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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